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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展拒执罪宣判教育 集体约谈17名涉执特殊主体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1日消息:6月20日,县法院开展拒执犯罪集中教育活动。院长陈斌主持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邀请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参加。17名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法定义务的公职人旁听案件宣判。

  2013年5月,法院判决王某偿还苍南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被告人黄某负连带保证责任。同年11月4日,该院裁定拍卖被告人黄某名下房产。但二被告人未在指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阻扰法院执行,导致前述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该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二人系自首,且涉案执行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对二人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和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结束后,由县法院、纪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共同对17名涉执公职人员进行教育,并告诫在场的公职人员,打击拒执行为关系社会诚信建设,随着我县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日益完善,失信公职人员不仅要面临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司法拘留、罚款等处罚,还会受到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门的函询、诫勉谈话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等,甚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刑事责任,希望涉执公职人员能遵纪守法,及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活动中,县法院还对不配合集中教育的被执行人李某当场采取强制措施,促成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记者 李静静 通讯员 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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