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涉嫌一起拐卖儿童案 法院公开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苍南新闻网3月23日消息: 近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陈某、黄某、林某3人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廖某、方某、白某等7人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一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4月7日被告人陈某在县妇幼保健医院生下一男婴,通过被告人白某介绍,以15000元的价格将男婴出售给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被告人林某,林某又通过被告人廖某介绍将男婴以82800元价格贩卖给被告人郑某、廖某某夫妇。被告人黄某和被告人陈某为男女朋友关系,黄某知道这个情况后,觉得价格过低,于是以17100元赎回男婴,后经被告人黄某某介绍,以50000元价格出售给被告人林某某、黄某某夫妇。现该名男婴寄养在苍南县社会福利院。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廖某某、林某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黄某、林某为牟利而贩卖儿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廖某、方某、黄某某、白某等7人收买或帮助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也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审理后,县法院将对本案作进一步审理,择日宣判。(记者 朱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