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出租房实行“登记备案制”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9日消息:记者近日从消防部门获悉,为切实加强全县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我县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登记备案制度。
记者从该制度的相关文件中了解到,全县的出租房房东、承租人以及合用场所的业主均应主动申报登记备案,不主动申报登记备案的,有关部门将按照《苍南县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完善我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记者 林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