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高层次人才为苍南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苍委办〔2013〕158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批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条件
第二批苍南县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名额各10名。
参评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近5年在自然科学、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全职在苍南县工作一年以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端正。其中,杰出人才参评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青年拔尖人才参评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同时,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由此为我县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专利发明人;
2.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并由此为我县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人员;
3.来我县创业发展的留学人员、高层次人才、科研团队带头人,所带的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技术、项目具有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为我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4.在教育科研、教学工作中,其学术研究、教学理论、方法和管理上成绩显著,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者;
5.在重大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和科技创新等技术水平达到全市先进行列,在打造优秀团队和带领本学科持续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者;
6.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法律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为我县做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全市乃至国内产生较大影响者;
7.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社会科学领域中,为我县取得优异成绩、做出较大贡献者;
8.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其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
上述条件中,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均以颁发的证书为依据,其中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上的主要完成者。青年拔尖人才的推荐条件,其专业成果条件标准比照杰出人才降低一个档次。
二、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着眼于培养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实际,做到严格程序、好中选优、注重潜力、宁缺毋滥,确保人才的质量和水平。选拔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推荐申报。由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属单位负责推荐本乡镇和本单位系统优秀人才参加评选,也可由我县具有较高声望和公信力的知名专家直接推荐。参评对象也可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直接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申报。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不得兼报。
2.资格审查。按照选拔对象条件对申报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审。采取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请各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初步人选;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4.公示。入选名单经审核研究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审批。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推荐参评对象时,应认真填写《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表》(以下简称《申报推荐表》),推荐意见由负责推荐的单位或有关专家学者填写并盖章,《申报推荐表》报送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并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等),附件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报送1份(附电子文档,PDF格式,按要求编好目录和页码),同时报送汇总表1份(附电子文档)。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确认函。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联系电话:68881239
电子邮箱:cnxwzzb@126.com
地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招才局),县行政中心715室,邮编:325800。
四、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招才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认真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新闻媒体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评选政策、范围、条件等,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表
2.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附件
3.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