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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人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公诉

为省培训费 伪造驾驶证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8日消息:为省下驾校培训费用,一男子找人伪造驾驶证,后在使用时被当场查获。近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苍南首例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起诉的案件。

  黄某,男,34岁,苍南人。据交代,2014年8月,黄某以100元的价格找人伪造了一本驾驶证。证上印有“浙江省X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公章,除证上的照片是黄某的外,其余信息均属伪造。

  黄某一直随身携带着这本假驾照,并交代说自己曾两次在公路上开车小试身手,均未遇交警检查。当被问及为何要伪造驾照时,黄某说,“考一本驾照有些贵,我想自学开车,省点费用,但是担心在路上无证学车被查到,才造了假证。”

  3月3日,黄某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通讯员 温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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