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干扰器开车门行窃 两贼获刑又罚金
苍南新闻网4月7日消息:轻轻一按遥控,车门便轻易地上锁、解锁,便捷的遥控车锁深受广大车主青睐。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特殊时刻,使用干扰器干扰车主锁车,让车主以为车门已上锁,待车主离开后,便进入车内行窃。近日,苍南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两名被告人便是用上述手段实施犯罪行为。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林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26岁的林某甲和24岁的林某乙,系广东廉江老乡,在我县打工。其中林某乙曾因盗窃于2015年1月被公安局行政拘留过。2015年5月7日下午,林某甲伙同谭某、钟某(均另案处理)驾驶大众迈腾轿车到沈海高速公路苍南服务区(福建往温州方向)蹲点,伺机下手。17时许,一辆黑色广本轿车映入他们眼帘,见车主胡某在服务区公厕前停好车下车之际,林某甲等人使用干扰器使其驾驶的轿车无法上锁,后盗走该车内的包两只,内有人民币13600余元和手机等物品,并迅速驱车离开。林某甲分到了2000余元赃款,从中尝到了甜头。
很快分到的钱用完了,钱包也干瘪了,想起上次同谭某等人的顺利行窃,林某甲再次滋生了邪念。同年7月5日17时许,林某甲和林某乙驾驶尼桑天籁轿车到沈海高速公路福建白水、东孚服务区(广东往福建方向),分别对一辆黑色丰田轿车、一辆白色越野车使用干扰器使其无法上锁后,盗走车内人民币1200元和500余元。见金额小,第二天下午,两人出没在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服务区(温州往台州方向),对3辆车使用干扰器,所幸这两车内并无存放贵重财物,只在其中一辆车上盗得两个充电宝和一条充电线。
案发后,被告人林某甲家属主动退出赃款15300元。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用遥控锁好车门,一定要拉下车门确认。同时,请不要将贵重财物留在车上。(苍 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