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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交通事故有"易发时段" 4、5、6、7、11月最高发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9日 来源:扬子晚报

  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较差,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受到伤害和发生意外事故。为此,南京交管部门对2015年南京0到16岁未成年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盘点,发现一天中有9个小时最易出事,一年中有5个月事故高发,不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也成为隐患。

  数据发布

  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比例不高易受伤害

  数据:根据2015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及未成年人的事故数占总量的4.7%,但未成年人伤亡人数占事故总伤亡人数的6.5%。

  案例:2015年8月11日下午1点左右,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南京雨花台区雄风路人行道行驶,因疏于观察,车头左前侧撞到了正蹲在路边玩耍的4岁男童,男童摔倒后被小轿车左前轮碾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解析: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尤其小学生和学龄前孩子,身材矮小,尤其蹲在地上玩耍时,司机难以观察到。警方提醒,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路边有儿童,一定要及时减速,随时防备儿童在路面穿行。经过幼儿园、小学时,应集中注意力,如果有儿童穿越马路,一定要将车停下,待他们安全通过之后再继续行驶。此外,车辆后方车窗以下是驾驶员的盲区,如需要倒车,必须下车观察后方是否有儿童。在确保安全后再启动车辆。

   -当孩子坐在车上……

  这6种行为很危险

  ●让孩子睡在后备箱里:如果车辆被追尾,或侧翻,容易导致孩子受伤。

  ●让孩子独自待在车里:孩子天性好动,玩方向盘、挡位等关键的驾驶部位会带来危险,而且容易引起窒息。

  ●不锁儿童锁:如果不锁儿童锁,在车辆行进的过程中,孩子很容易打开车门,发生事故。

  ●车内吃零食:孩子吃零食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家长照顾,如撕个包装等等,家长分心就容易引发事故。

  ●孩子独自开门下车:缺乏观察,孩子很容易被后面的车辆撞到。有时,突然打开的车门也会撞到路人。

  ●让孩子从天窗或者侧窗探出身子:如果急刹车,或发生事故,孩子可能受到更严重伤害。

  家长看过来

  为何4、5、6、7、11月事故最高发

  数据:2015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4月、5月、6月、7月和11月,这5个月里发生的交通事故数占全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总数的57.8%。

  解析:4月、5月和11月天气较好,温度适宜,未成年人外出增多,涉及未成年的交通事故也处于高发时段;而6月和7月正处于放假前后,6月则是学生在考试关键时期,外出时容易精神不集中,7月考试结束后,学生又处于兴奋期,心情放松,因此外出时易出现观察疏忽的情况。

  7成事故发生在这9个小时里

  数据:分析2015年发生的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早上(6点到9点)、午间(12点到15点)、傍晚(15点到18点)是事故高发时段,72%的事故发生在这3个时间段中。

  解析:这三个时间段是学生在校外的高峰时间段,也是早午晚交通高峰,路上车辆也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明显增加。交警提醒,为尽量避免上学和放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学生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尤其是阴雨天等视线不好的天气,以便开车司机尽早发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十四五岁孩子骑电动车易出事

  数据:在2015年涉及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由0至15周岁未成年人引发事故比例达80%,尤其是14到15岁的未成年人。

  案例:2015年7月20日中午12时22分,15岁的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宁芜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03国道路口北侧,因疏于观察,撞到了正在过马路的李某,造成李某受伤。经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现在很多家长并不重视,导致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现象不少,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还未健全,应变能力差,容易成为安全隐患。交警表示,家长要意识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害,不要给未满16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通讯员宁交轩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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