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宫”男子不思悔改 骗租汽车抵押 诈骗2万还债
苍南新闻网3月9日消息:一男子曾经“三进宫”,出狱仍不思悔改,为偿还债务,竟然打起骗租汽车抵押的歪主意,从福建一汽车租赁公司租得一辆小汽车,伪造行驶证后抵押给苍南一家二手车行“借”得2万元,所获赃款当天就花光。
35岁的朱某系福建省福鼎市人,不务正业、好逸恶劳的他从2003年至2011年,分别三次因盗窃和诈骗获刑入狱。2015年底刑满释放后,朱某仍不思悔改,在社会上晃荡,挥金如土,几个月下来便债台高筑。为了还债,他便萌生了从租车公司租车伪造证件后再抵押出去“借”钱的想法。
2月28日下午,朱某到福鼎市一汽车租赁公司以每天230元的价格租了一辆黑色小汽车,并支付了2300元。3月5日,租车公司员工通过车上的定位系统发现该轿车连续两天停放在灵溪镇不动,且一直无法联系上朱某,怀疑汽车已被抵押了。
3月6日上午,租车公司员工来到灵溪镇,很快就在一家二手车行找到该车,而当初的判断也得到确认:该车被朱某以2万元的价格抵押了。至此,二手车行才知该车根本不是朱某的,而朱某提供的行驶证也系伪造,当即报警。
接报后,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于3月8日在温州市区将朱某抓获。落网后,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也是迫不得已。租得汽车后,他花了100元伪造了一本行驶证,在所有人一栏上写上自己名字,,所获赃款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警方提醒:汽车租赁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租赁单位和二手车行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查验辨别车主、车辆相关信息的真伪,规范租赁流程和手续,同时要进行必要的技术投入,最大限度地防控风险。(通讯员 叶其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