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信息冒名套现3万元 男子获刑二年罚金3万
苍南新闻网2月13日消息:窃取持卡人个人信息,重新挂失补办新卡,冒名套现29000元。近日,苍南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案件,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项某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29000元,返还被害人。
被告人项某,男,现年31岁,我县本地人。2015年9月底的一天,项某走在路上,吴某开车经过,车内项某的朋友刚好看到路边的项某,于是邀请项某上车同行。车上,项某与吴某虽第一次见面,但有个共同好友,三人也聊得热络。途中,吴某和项某的朋友下车买东西,项某一人留在车上等。车上,项某发现吴某的平安银行信用卡和身份证。一时心生贪念,将其信息记下,预谋用挂失补办信用卡的方法,对其套现。2015年10月3日,被告人项某致电客服,冒用被害人吴某身份将该信用卡挂失补办。2015年10月10日,被告人项某取得补办的吴某所有的平安银行信用卡后,持该卡到龙港镇一店内刷卡套现29000元,后将钱款用于还债及挥霍。
案发后,接到银行通知的吴某报案,很快,警方将项某抓获。(苍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