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 原告获赔四万五
苍南新闻网2月3日消息:近日,苍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吴某等人与建材店等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获得赔偿金45800元。
陈某(死者)生前从事三轮车运输职业,靠开三轮摩托车替他人运送货物维持生计。2015年1月7日,陈某从一建材店里接了一笔生意——从山上把水泥运回建材店。两天后,陈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去山上运水泥。当天15时许,因下坡时车辆失控碰撞到道路左侧防护栏,造成车辆损坏及陈某本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认定,死者系超载运输导致三轮车失控造成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在责任认定、赔偿金上僵持不下,矛盾升级,调解无果,后原告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多次组织调解。调解中,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而承办法院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耐心地明理释法,积极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双方都能够从对方角度出发,相互体谅,相互包容。此外,结合该院司法协助精准扶贫文件的精神,从该案实际出发,鉴于原告生活贫苦,苍南法院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为原告一方申请了9800元司法救助资金。
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获得了5万余元的赔偿金和司法救助资金。(苍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