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名劳动者追回675万余元血汗钱
苍南新闻网1月28日消息:日前,苍南法院成功协调解决了广厦湖北X建设工程公司状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案,该公司补缴了675万余元的拖欠工资,并自愿撤回了对县人社局的行政诉讼,最终这一涉及174名劳动者的劳动行政裁决案件也得以圆满解决。
因拖欠员工工资,2015年11月17日,县人社局对广厦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于十五日内支付刘某、龚某等174名劳动者工资共计6750464元。然而,广厦公司则认为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涉案的劳动者均由分包方自行招用,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所欠款项系工程款,并非劳动者工资,超出了县人社局的管辖范畴,而县人社局仅依据询问笔录认定其公司存在拖欠174名劳动者工资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公司于1月4日向苍南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 2015年11月23日,县公安局已立案受理本案原告广厦湖北X建设工程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依法传唤广厦公司苍南项目部负责人吴某未到案。立案受理后,鉴于此案涉及174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且年关将近,每位员工都期盼揣着血汗钱回家过个好年,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苍南法院高度重视,于第一时间向市中院及省高院上报要情。分管副院长亲自带队,承办法院积极联系人社、住建、公安等多部门及广厦湖北X建设工程公司共同协调。通过承办法官多次以法以情以礼地作原告思想工作后,原告最终自愿撤诉并支付拖欠工资,使得案件圆满解决。(苍轩 章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