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藏猎枪 拒不上缴被拘
苍南新闻网12月20日消息:家有稀世之宝会代代相传,后辈理应妥善保管。但如果这传家宝是违法违禁东西,晚辈没有及时主动上缴而自行保管并进行维修改造,可就摊上大事了。12月17日下午,我县两农民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被警方刑拘,进了班房。
16日晚,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摸排工作中,获悉一条重要线索:辖区村民陈某和徐某的家中可能藏有自制的猎枪。闻讯后,民警立即赶往查处,分别在两人家中查获两支火药枪,后又在徐某房屋边上查获另一支火药枪。在派出所内,两人对私藏、制造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55岁的陈某所持有的火药枪是祖辈自制打猎留下的,虽然明知私藏枪支属违法行为,但住在山区的陈某视其为传家宝。警方开展“治爆缉枪”后,他仍心存侥幸,将枪支藏了起来。三年前,当陈某再次取出该枪想上山打点野味时,发现该枪的枪身、枪托等部件已经损毁,无法使用,眼看传家宝出了问题,陈某很是心疼,自己又重新制作枪身和枪托,使枪支焕然一新后时常上山打野味。而36岁的徐某则是为方便自己日常打野猪,私自制作了一支火药枪。
现陈某、徐某两人均因涉非法制造枪支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正全力追查另一支枪支的来源。
警方提醒: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将受法律严厉制裁,而野猪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不得私自任意捕杀,望广大群众切莫以身试法。(通讯员 叶其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