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社会新闻

心理疏导+不起诉 检察官助失足学子重返正途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3日消息:“这孩子现在正在上高三,学业压力大,案发后,他的心理压力更大,这对他以后的成长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对其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日前,县检察院在办理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引入专业心理疏导,并基于心理咨询结果对该涉案少年作出不起诉决定,旨在教育、挽救、感化失足未成年人,帮其回归正轨,并预防再次犯罪。

  “我发现抽屉里有一大叠人民币,当时身边没有人看见我,所以就一时鬼迷心窍,把钱放进书包里拿走了。”小凯(化名)满脸悔恨地向办案检察官回忆自己在朋友家盗窃的情形。今年1月,小凯到朋友家中玩耍时,趁无人注意,将抽屉里的一万余元盗走。随后,失主发现并报警。

  县检察院于7月28日受理该案,办案检察官在经过阅卷、讯问、询问小凯父母和老师后,了解到小凯是个高三学生,平时性格内向,在校表现良好,但是案发后心理压力过大,少言寡语。针对小凯的情况,县未成年刑事检察科将该案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委会做出了引入专业心理医生对小凯进行心理疏导的决定。11月12日,小凯在办案检察官和父亲的陪同下到温州医学院某心理健康中心进行了心理咨询。近日,县检察院根据小凯的心理咨询综合评估结果,作出了不起诉小凯的决定。

  据悉,在检察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及时联系有关心理专家,对像小凯一样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是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十月,该院出台《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为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奠定制度基础。(记者 陈薇拉 通讯员 温翠苹)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