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额度信用卡疯狂套现480万 五被告获刑4至12年并处罚金
苍南新闻网11月18日消息:犯罪团伙利用信用卡管理漏洞,从1万元额度的信用卡中刷走了480多万元。日前,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巨额套现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涉案的5名被告人4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万元至15万元不等罚金,责令5被告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4727340元,返还被害单位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孙某等人(另案处理)对如何利用银行卡管理漏洞非常熟悉。2014年9月,被告人傅某在明知孙某等人利用银行信用卡管理漏洞骗取银行资金的情况下,为获取介绍费,以信用卡贷款为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套现业务小广告,揽客下线。梅某则是傅某的“下线”。同年9月17日,被告人梅某为获取介绍费,将急需用钱的被告人虞某介绍给傅某等人。
9月19日下午,被告人虞某、傅某、陈某、邬某与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杭州商定分成后,被告人虞某将其名下的信用额度为人民币1万元的苍南农商银行信用卡交给孙某。当晚,孙某等人在杭州市一酒店内,先存入30万元到虞某的农商银行信用卡,以达到提高该卡的消费额度目的,然后迅速利用有预授权消费功能的“邯广物流配货中心”pos机,通过恶意进行预授权消费等步骤,利用银联与银行部门的时间差系统漏洞,套取苍南农商银行在银联的清算资金。
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孙某等人共分16次成功套取苍南农商银行在银联的预授权保证金账户的资金4807340元,后分别转入顾某等人卡内,另有一笔299990元因被银行部门发现交易异常而被冻结追回。事后,被告人虞某、傅某、陈某、梅某分别分得赃款105万元、25万元、15万元和3万元。其余参与人员也均分到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虞某、傅某、陈某、邬某、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银行信用卡系统预授权交易结算规则的漏洞,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虞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傅某、陈某、邬某、梅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虞某在人身自由未受强制的情况下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傅某、陈某、梅某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工不同,予以不同程度的减轻处罚。(苍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