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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吃大亏 五人购赃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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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5日消息:我县的郑某、王某、苏某、吴某等五人贪图小便宜,明知是来路不明的电动车,仍以低价收购,结果纷纷因收购赃物被警方拘留,人车两空,后悔不已。

  连日来,灵溪中心派出所持续加大打击侵财犯罪工作力度,相继抓获一批盗窃犯罪嫌疑人,破获一批盗窃电动车的案件。随即,民警又马不停蹄将工作重点转到追赃上,并成功追回被盗的电动车5辆,而购赃的郑某、王某、苏某、吴某等五人也随之落网。

  经查,这五人中除50岁的郑某系我县本地人外,王某、苏某、吴某等人均系从福建来苍的务工人员。他们贪小便宜,以区区几百元的价格从盗窃嫌疑人或介绍人手中购买了明知来路不明的电动车。落网后,他们所购买的赃车均被追缴,发还给事主。“哎,花了钱,车子没了,人还要进去,划不来啊”郑某说出了五人的共同心声。现郑某、王某、苏某、吴某等人均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电动车,购买赃车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其违法犯罪情节,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购买电动车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检查车辆与合格证规格、型号、颜色是否一致,防止购买到套牌车或假牌车。此外,群众使用电动车过程中,要加强电动车安全防盗意识。人车分离时,要及时给车上锁,尽量将车放进车库、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放点。车辆一旦失窃,应及时报警提供线索,以有利于警方开展侦查工作,也方便警方查获丢失车辆后能够第一时间与失主联系。(通讯员 叶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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