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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偷偷卖爆竹 四店主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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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来源:

  苍南新闻网11月13日消息:近期,为了使自己的杂货店生意更加红火,灵溪镇的四名店主竟置安全和法律于不顾,在自家店内偷偷卖起了烟花爆竹,所幸被警方及时查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四名店主则分别被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中获得线索,称城郊的部分杂货店内有偷偷卖烟花爆竹的现象。闻讯后,该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排查。经工作,民警分别在灵溪镇观美、城西等地查获了四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依法传唤了郑某、林某、温甲等四名店主。为及时消除隐患,警方立即将当场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转移。

  经查,以上四名店主因近段时间杂货店的生意不好,而经常有人来问是否有烟花爆竹出售,为了使自己的杂货店生意更加红火,而且销售烟花爆竹利润高,他们就偷偷购进了烟花爆竹进行兜售。

  现郑某、林某、温甲等四人均已被苍南警方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商家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都应该取得许可证,要严格依法经营,不得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广大群众不要贪图小利而以身试法。(通讯员 叶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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