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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锁入室盗窃22余万财物 窃贼潜逃多年落网获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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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0日消息:近日,苍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军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并责令其共同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224364元及一只白金钻戒、一条白金项链,返还相关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30日至5月5日,刘军某伙同钟某、刘某、“草包”“六子”先后驾车窜至龙港镇多处豪华小区内,由“六子”用特制的钥匙和起子开门入室,前后作案4起,进入六家居室,共盗窃现金人民币47000元,盗得黄金、白金项链、戒指、手链、手镯、脚链、脚镯等物,共价值177364元。案发后不久,警方迅速抓获该团伙4名成员。钟某、刘某等人均以盗窃罪获刑,而另一成员刘军某一直潜逃在外。

  2011年10月10日,刘军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因取保候审期间传讯不到案被上网追逃,2015年9月11日被抓获归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苍南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50%以上,系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于是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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