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 转账获刑
苍南新闻网10月15日消息:一年轻小伙子,捡到手机后,不仅将手机占为己有,而且还通过支付宝转账功能盗取支付宝金额3000多元。近日,苍南法院审理该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据了解,这是苍南法院审理的首例支付宝钱包被盗案。
经审理查明,8月26日2时许,被告人李某在金乡镇东门桥头旁的护栏处捡到被害人黄某的手机。随后,被告人李某利用该手机支付宝的小额支付免密码功能,先为自己手机充值100元(实付金额99.5元),后又分19次向自己支付宝账号转账3400元,共盗走被害人黄某支付宝内存款金额3499.5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己将手机退还给被害人黄某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温馨提醒:手机支付宝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应当注意安全防范。支付宝属于第三方支付,在设置密码时,应提高安全设置级别。假如手机被偷,记得马上打电话挂失手机号,如果有支付宝账号,建议打给支付宝客服,找客服冻结账号。(苍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