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私分土地补偿款潜逃缅甸 主动回国投案获刑十年
苍南新闻网8月13日消息:几个村干部私分34万元土地补偿款,村书记赵某还跑到缅甸。日前,苍南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
2004年1月和10月,任灵溪镇东仓村党支部书记的赵某伙同村委会主任郑甲、村委会会计郑乙(均已判刑)、村委会出纳陈某(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用该村村民郑丙等人的名义,骗取土地征用补偿款人民币34万余元。其中,赵某分得11万余元。案发后,郑甲已退出非法所得5.5万元,郑乙已退出非法所得4万元。
2013年7月,检察院立案侦查此案。听到风声的赵某马上潜逃,偷渡到缅甸佤邦特区。2014年11月7日,赵某通过缅甸对外关系部表示愿意主动回国投案。同年11月12日,赵某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通讯员苍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