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溪大峡谷驴友死亡案 逾廿万赔偿款执行到位
苍南新闻网8月5日消息:历时半年,曾轰动一时的莒溪大峡谷12周岁男孩小温死亡赔偿案终于执行完毕,所有赔偿款206766元全部执行到位。目前,最后一笔赔偿款领取手续正在办理中。
2013年6月,小温随母亲和一帮驴友穿越莒溪大峡谷时离奇失踪,在近3个月的大规模搜救后,小温的遗骸被发现。
2014年5月,小温父母温某、陈某将同行的六名驴友徐甲、吴某、李某、徐乙、陆某、姜某告上法庭并要求索赔经济损失115万余元。
2014年7月,苍南法院一审判决小温父母自行承担75%责任;最后跟小温在一起的徐甲,承担13%的责任,赔偿107519元;穿越活动发起者吴某承担8%的责任,赔偿66165元;跟小温一起走水路的李某、徐乙各承担2%的责任,均赔偿16541元;吴某、李某及徐乙互负连带责任;陆某和姜某不承担责任。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温州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5年1月8日,温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被告、原告所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撤销一审判决中三被告互负的连带责任。
2015年1月19日,小温父母向苍南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询了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温州银行有存款,法院遂裁定划拨其应履行的16956元。
2015年2月2日,徐乙履行赔偿义务。
2015年3月27日,吴某履行赔偿义务。上述赔偿款已全部支付给小温父母。
2015年7月31日,徐甲家人将107519元执行款缴到法院执行款专户。鉴于徐甲履行了赔偿义务,法院决定只对徐甲进行训诫,免予拘留。(通讯员苍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