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视“上岗”一月就“罢工” 钱库市监调解挽回消费者损失
苍南新闻网7月22日消息:近日,钱库市监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液晶电视机出现故障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陈某挽回了经济损失3200元。
近日,陈某到钱库市监所投诉,称其今年5月份在钱库镇某电器行以32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液晶电视机,使用不到一个月时间荧屏图像出现紊乱故障,陈某随即联系商场经销商。经该牌子电视机的维修部技术人员检测后,认为是外力造成,不在“三包”范围内,若要维修,要收取一定费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消费者陈某多次打电话与经销商进行协商均无果。无奈之下,陈某向该所投诉,请求协助维权,并提出更换一部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的全新电视机的诉求。
该所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后,组织消费者、经营者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细致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晓之以理,仅用近一小时的时间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经销商同意给予消费者陈某更换一台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的全新电视机。至此,一场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陈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