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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吃到变质汉堡 灵溪市监调解退一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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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20日消息:日前,灵溪市监分局成功处理一起现场食品消费投诉,消费者依法获一赔十赔偿。

  当天,消费者郑某去灵溪望鹤路一家餐饮店购买一份汉堡,谁知一吃到嘴里时发现,该汉堡已经变质发臭,郑某于是跟商家理论,对方承认食物已经过期变质,然而双方因赔偿事宜争执不下,消费者便拨打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灵溪市监分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电话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在调解中指出:依据《食品安全法》条例,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在工作人员的说理下,商家承认自己未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销售变质食品,同意“一赔十”赔偿消费者100元作为补偿,事情圆满落幕。事后,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消费者对分局能在半小时内赶往投诉现场,并合理解决纠纷表示赞扬。(通讯员 潘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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