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发放大学奖励金公告
根据《苍南县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其女儿考上隶属“211工程”大学本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凭全日制大学本科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结扎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填写审批表,并经社区计生办、乡(镇)计生办(局)审核、在各级政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在2015年8月15日前由乡(镇)计生办(局)统一上报到县计生协会。
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