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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集中宣判6起涉毒案件 八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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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8日消息: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县法院集中宣判三起贩卖毒品案件和三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

  据了解,今年1至6月,该院已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2件,判处犯罪人员90人。尽管经过近几年的严厉打击,贩卖毒品案件数与涉案人员数有所下降,但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非贩毒形式犯罪增长迅速,不少人因此染上了毒瘾,甚至搭上了性命。2012至2014年,县法院审理了38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判处49人,而此前三年仅为7件7人。2015年以来,该院已审结容留他人吸毒案33件,共38人获刑。

  去年8月,被告人陈某在龙港某出租房内向许某提供海洛因,并容留许某在其租房内注射毒品海洛因。许某注射海洛因后即昏迷,后送至龙城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许某的死亡原因为过量注射毒品海洛因所致。而容留许某吸毒的陈某则于今年1月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在集中宣判大会中,被告人吴某甚至容留年仅15周岁的干妹妹蔡某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当日,两男子买卖近百克冰毒,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和十三年的重刑;一女子曾多次因吸毒或贩毒获得处罚却依然踏入“沼泽”,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县法院副院长韩安锦告诉记者,近年来,毒品犯罪手段愈发隐蔽,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网络、手机在毒品犯罪中起到一定程度的桥梁作用。“因此我们建议严格落实网络注册实名制、手机号码实名制,堵塞漏洞。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社会矫治工作,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禁毒意识,拓宽就业途径,引领健康的社会风尚。还要加强对出租房、宾馆的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网格化管理,形成全员禁毒的合力。”(记者 陈薇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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