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黑火药卖了100元 许某获刑八年
苍南新闻网6月28日消息:近日,我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男子许某因将1袋黑火药以100元卖给他人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检察院指控,2013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许某在灵溪镇顶洋村的公路上将1袋15斤的黑火药以100元的价格贩卖给郑甲(已判刑)。后郑甲在藻溪镇家中以每斤23元的价格将15斤黑火药贩卖给郑乙(已判刑)。2013年4月12日上午,郑乙将购买到的黑火药拿到藻溪镇平水村山上非法开采石头时,被公安民警查获。当日9时30分许,公安民警在藻溪镇平水村山上的草丛中查获了装有该黑火药的袋子,净重7.4公斤。经鉴定,该黑火药的黑色粉末系黑火药。检察院建议对许某在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之间判处。(苍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