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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被查封场所 农家乐老板被拘留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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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16日消息:灵溪镇某农家乐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存在诸多火灾隐患,被消防部门查封。但该场所老板阿林为了赚钱,无视火灾隐患,擅自使用被查封的场所营业。日前,林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2012年3月,林某在灵溪镇沪山东路上投资开了一家农家乐,因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且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故一直未能通过消防验收。眼看自己投入大笔资金的场所却无法开张,心急如火,他在未取得消防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营业。此后,该场所被消防部门查封,并在该场所的出入大门口张贴了封条。

  近日,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创满意“六百”走访活动中,获悉林某擅自使用被查封的该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该所立即展开调查,并将老板林某传唤。面对民警,林某对擅自使用被公安消防部门查封的场所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

  林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警方已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叶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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