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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苍南县文化产业促进会及征集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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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有关行业协会:

  成立文化产业促进会是我县加快文化强县建设,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文化产业促进会成立目的和宗旨,其申请筹备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按照县民政局有关规定,我部现向县内文化企事业单位(团体、机构)征集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化产业促进会的定位及主要职能

  拟成立的苍南县文化产业促进会是全县文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的、以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和繁荣为主要宗旨的协作性社会民间社团组织,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接受苍南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文化产业的范围包括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现代传媒业、文化创意业、文化休闲业、会展博览业、印刷包装业等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促进会将充分发挥联结政府、联结文化企事业单位以及系统内各协(学)会的桥梁作用,努力促进行业内外的优势互补、资源开发和资源共享,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协作提供帮助和服务:将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文化经济政策,加强文化产业及重点行业的规律、资源和政策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工作联络、关系协调以及项目开发等指导和服务;将组织开展国内外文化产业经验交流、观摩考察、理论研讨、经济合作等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文化产业发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将逐步建立与文化产业系统内各协(学)会之间的联系,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会员入会条件

  促进会吸收团体和个人会员,实行入会自愿、择优入会、退会自由的原则。苍南县境内,凡拥护和承认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的意愿,在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或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具有法人资格或合法身份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或相关团体、机构)以及具有独立民事地位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加入促进会。本县驻外文化企业或外县驻本县文化企业,自愿申请并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可派代表参加本会。

  三、会员入会要求、手续及具体安排

  1、文化产业促进会本次仅征团体会员。

  2、凡愿加入促进会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请按要求填写《苍南县文化产业促进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附后), 交由所在乡镇宣传办、县直属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各乡镇、县直属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于3月26日前统一报至我部。

  请各乡镇党委根据辖区内文化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分别联系若干家,县直属各有关部门视情况联系若干家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及实力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参加促进会。有关行业协会联系推荐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及实力的企业参加促进会。

  促进会筹备处联系方式:

  地  址:县行政中心10楼1040室(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

  邮  编:325800

  联系人:陈培结

  联系方式:68881263 13758860811(530811)

  传  真:68881265

  E-mail:  157102338@qq.com

  附件:《苍南县文化产业促进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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