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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企业迟迟不履行 法官上门帮外地民工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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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20日消息:近日,苍南法院执行法官直奔企业,帮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外地民工拿到工资和赔偿金,为一起历经仲裁和诉讼的劳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去年2月22日,湖北来苍务工的蒲某受聘到苍南一家具公司从事沙发裁剪工作,双方于同年3月1日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按计件计发,保底月工资2500元。实际上,蒲某领取的月工资为5000元,但没有社会保险。

  同年7月7日,公司生产部经理梅某要求蒲某开始休假3个月至10月6日,休假期间带薪工资2500元每月。该年8月16日,公司车间主管胡某发送手机短信息给蒲某,表示决定不聘请蒲某,工资结算至当月20号。

  因认为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蒲某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1月,苍南法院判决家具公司支付蒲某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8月20日期间工资3667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合计8667元;共同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

  判决生效后,家具公司却迟迟不履行。为此,蒲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分到这个案件后,执行法官侯百战发现,本案虽经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历时较久,但执行标的金额仅有8667元,具有即时履行可能性。于是,执行法官直接带着蒲某前往家具公司,向相关工作人员详细阐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律后果,劝导其自动履行。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家具公司当场全额履行并保证今后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劳工合法权益。该案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未超过十天。 (通讯员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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