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卡逃费司机被公诉
苍南新闻网4月29日消息:日前,苍南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一名货车司机因为在高速公路上换卡偷逃费用被指控犯罪,站到了被告席。
因为开高速钱难赚,货车司机郑某听说可以通过调换高速收费卡以缩短路程,减少高速收费来节省运费。于是郑某就和几个有一样想法的老乡,还有其他开大货车的司机互相联系。3月26日,郑某和张某(另案处理)驾驶大货车,从温州高速路口上,并联系从义乌来温州的货车司机,约定高速地点后,交换高速收费卡,后在义乌附近收费站下高速,偷逃高速费用430元。
县检察院指控,郑某先后偷逃高速费用40次,金额达35000元。检察院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交换高速公路交费卡的形式偷逃高速费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通讯员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