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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儿童基本生活福利保障办法出炉 五大困境儿童将享受“阳光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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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8日消息:从本月起,户籍在我县的孤儿、艾滋病儿童、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以及低保家庭儿童等,只要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县民政局审批后,可领取一定数额的儿童福利保障金。这是记者日前从县民政局获悉的。

  日前,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印发了《苍南县儿童基本生活福利保障实施办法》。据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保障对象为户籍在我县的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困境儿童与困境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等。其中困境儿童指持有县残联颁发的一级、二级残疾证的重残儿童以及患有白血病、自闭症、先天性心脏病、脑瘫的重病儿童。而困境家庭儿童指父母双方重残、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对象,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长期服刑、强制戒毒、改嫁或离家出走等实际无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2年以上的儿童。另外,其他生活在低保家庭的未成年人也可纳入保障范围。

  该《办法》所称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儿童福利保障金从县民政局审批后次月起享受,按月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进行支付,每月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报县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并附保障儿童基本情况、发放金额等资料。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在审核确认后,拨付保障资金。

  该《办法》还对福利保障标准、申报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记者郭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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