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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黑房被强拆 状告原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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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8日消息:近日,我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屋买了两年不到就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强制拆迁,我县男子钟某将原房主吴某告上法庭,诉请确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要求吴某返还购房款148880元,赔偿损失2万元。

  钟某诉称,其与被告吴某于2011年8月1日签订购房协议,并于当日交付全额购房款,之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并一直居住至2013年初。2013年3月6日,涉案房屋被灵溪镇政府和县国土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随后被强制拆除,给其造成了巨大损失。

  法庭上,被告辩称,将涉案房屋卖给原告时已经明确告知其该房屋没有产权证,原告知道房屋为“黑房”。原告表示其对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并不知情,也不知道“黑房”的具体概念。具体案件如何认定,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通讯员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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