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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别擅自回收贩卖 我县6人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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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2日消息:一看到废物回收大家似乎觉得挺环保的,然而有些废物如废旧铅蓄电池、废机油等不能随便回收、贩卖,一不小心可能涉嫌环境污染罪。近日,环保和公安联合查处废旧铅蓄电池收购案和废机油回收案,经营者均被刑事拘留。

  4月13日,县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执法在龙港镇联友村一举查获2处废旧铅蓄电池收购点,经营者黄某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该电瓶车旧电池收购点3月25日在龙港镇联友村80号西侧、77号与78号房子后2个露天堆放点开始建设,并于当月投入经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经环保部门审核,投资约30万元。收购点占地60平方米,职工只有1个。现场发现收购来的3000个电瓶车废旧铅酸蓄电池,300个汽车废旧铅蓄电池和一编织袋电瓶密封盖。环保部门暂扣了四车废旧铅酸蓄电池,共计10960公斤。

  该收购点将收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直接售卖给山东的收购商,并没有进行拆解。但收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随意堆放在场内,有一小部分废液通过雨水冲刷流入地面,没有任何防雨、防渗漏措施。被执法人员查处前,黄某已卖过约17吨废旧铅酸蓄电池。

  此前的3月28日7时,县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在龙港镇水门村192号北侧150米处空地发现约110桶废机油,并有若干机油滤芯。执法人员在龙港镇西河村107号旁也发现一处废机油回收点。该点占地约200平方米,主要从事废机油回收、贩卖,现场发现废油桶20桶约800斤,还留有空桶20个,地面被废机油渗浸成黑色。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这2个废机油回收点无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废机油经营者张某、叶某、张某某、韩某4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罪分别于3月28日和4月1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一嫌疑人也在安徽被控制。(通讯员 洪钦宝 周世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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