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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污染环境犯罪将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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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1日消息:4月22日是第46个“世界地球日”,善待地球、珍惜资源、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记者在今天县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县法院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加大对环境保护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力度,对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了积极地震慑作用。

  据悉,自2014年6月县法院受理了我县第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后,此后每月均有该类案件,而关于环境保护行政非诉案件与前三年相比,仍处于高位运行态势。县法院经梳理发现,我县环境违法涉案企业所属行业分布广,其中以电镀行业非法排污最为突出,占到所有环境违法的62.5%。而印刷行业污染情况也较为严重,在环境保护行政非诉案件有三成被处罚对象是印刷行业经营主体。由于我县的产业特点,县法院受理的环境类刑事违法案件集中于污染环境罪,水体成为主要犯罪对象,涉事企业多为个体户和无证加工点。

  在县法院发布的我县十大破坏环境违法案例中,涉事企业及企业主均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判处数万元的罚金,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违法成本。某企业因违法排放污水被强制执行69.29万元的罚款,刷新了我县环境违法单个案例的最高处罚额度。据悉,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强制执行等司法职能,依法审理和执行环境资源案件,力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根据新《刑法》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县法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通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犯罪,同时对非法收购、回收利用、处置医疗危险废物的个人或机构予以严厉打击。出台专门意见为推进“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对阻碍“五水共治”专项活动查处工作、妨碍公务、蓄意闹事构成犯罪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法定刑幅度内提高环境污染犯罪的量刑基准,严格控制对环境污染犯罪分子的缓免刑适用,加大对罚金刑的适用和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尴尬局面。此外,还积极推动环保、财政等部门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联合公安、检察、环保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共同推进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记者陈薇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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