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180万民房后反悔 法院判其补再次拍卖差价29万元
苍南新闻网2月11日消息:近日,一竞拍人因放弃司法拍卖竞拍成功后的房屋,被苍南法院裁定补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29万元。在被扣除其预交的保证金12万元后,竞拍人吕某(化名)补足了差额17万元。
2014年12月16日,苍南法院在淘宝网司法网拍平台上发出拍卖公告,准备拍卖坐落于龙港镇一间民房,起拍价115万元。看到拍卖公告后,吕某交纳了12万元保证金,参与竞拍。1月6日10时25分许,在63次出价后,吕某以180万元最高价拍下该房屋。
拍卖成交后,法院通知吕某缴款,吕某表示该房屋是代他人竞拍,要求法院裁定办理他人名下。负责网拍的人员告诉吕某,因其竞拍前未表明是代理他人拍卖,拍后房屋只能办理在其名下,并向其解释了司法拍卖的规则及相关的违约责任。考虑再三后,吕某表示放弃。
2015年1月16日,法院对该民房重新启动拍卖程序,这场拍卖最终以151万元成交,比第一次成交价格低了29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这笔差额应该由原买受人吕某补足。于是,法院于2015年2月5日依法裁定,要求吕某补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29万元。在依法直接扣除吕某的12万元保证金后,执行法官责令吕某再补17万元。次日,吕某自觉交纳了17万元。 (通讯员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