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血验子”案一审开庭 “中介人”被控非法行医罪
苍南新闻网1月14日消息:专人抽取孕妇静脉血,托运至深圳后,再由专人护送至香港;在香港验血鉴定胎儿性别后,鉴定报告再通过邮件发送给孕妇……近日,“寄血验子”案在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此案中负责联系孕妇、传递鉴定报告的“中介人”顾某被指控犯非法行医罪。法院未作当庭宣判。
被告人顾某,女,现年37岁,鹿城区人。此案中,联系、抽血、运输等环节,分工明确。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4年4月,顾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情况下,通过穆某、江某、马某(三人为我市某医院医生、护士长,均另案处理)等人为孕妇抽取静脉血,再与施某、“cici小许”(2人均另案处理)合作,将静脉血过境至香港进行血液DNA检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据指控,顾某等人一共为蔡某等49名孕妇“寄血验子”,其中,孕妇陈某等7人经胎儿性别鉴定后去医院引产。
在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顾某表示,她没有参与采血,也并没有参与胎儿鉴定,只是将收到的鉴定报告扫描后用邮件发给孕妇,“我一直以为中介是合法的,才参与其中,我没有实质的医疗行为。在庭审后期,顾某补充说,都是孕妇主动找到她的,她只是一个信息的传递者。
对于顾某行为的定性,公诉人认为,顾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顾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判处顾某有期徒刑2年至3年,并处罚金。(通讯员 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