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遭拒绝 顺走鹿茸获刑
苍南新闻网1月4日消息:因老板拒结清工资,离职男子一怒之下,顺走两只鹿茸。日前,苍南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处男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男子姓钟,贵州黎平人。2014年5月26日,钟某受夏某雇佣到金乡镇一梅花鹿养殖合作社上班。2014年7月21日下午,钟某因欲辞职而要求夏某结清剩余的1200元工资但遭拒绝。后钟某趁无人注意之机,盗走夏某放在简易棚冰柜内的两只鹿茸(价值5200元),逃离现场。现涉案鹿茸已追回并发还给夏某。
苍南法院审理认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赃物已追回,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