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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医生私开诊所 被判一年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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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24日消息:发挥“余热”也得合法依规,否则触犯刑律晚节不保可不大好。近日,苍南法院宣判一起非法行医案件,退休医生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今年2月至5月,夏某在仅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在桥墩镇莒溪社区西厅村非法开展诊疗活动。5月27日,该诊所被卫生部门当场查获。

  夏某陈述,今年2月,他从莒溪卫生院退休后,就在自己租住的家中开设了间小诊所给人看病,只给一些熟人和知道自己的人看看,也没有公开行医。5月27日那天,张某因肠炎来就诊,夏某开了瓶葡萄糖化钠,添加头孢曲松钠后给她输液;林某因刀伤来就诊,夏某开了瓶葡萄糖化钠,添加克林霉素后给他输液。

  在本案侦查阶段,西厅村两位村民代表提交了一份有六七百个村民签名及指印的联名信,要求对夏某从宽处理。联名信称,夏某在退休前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农村医疗第一线,服务态度好,看病细心认真,是远近闻名、有口皆碑的好医生。由于卫生院常常医生不在岗、夜间无人值班,且离西厅村较远,给西厅村村民看病造成诸多不便,夏某是见患者病急心生不忍,才给予帮助。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夏某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查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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