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台球起争执 伤人者获刑一年
苍南新闻网12月1日消息:因指点台球起争执,两男子在台球桌边动起手来,一个把另一个打成轻伤。近日,苍南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伤人的男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5月17日16时许,被告人王某在灵溪镇江湾路27号前观看卓某与他人打台球期间,王某指出卓某打法不妥。卓某回了句“跟你什么关系”,于是双方马上起了争执。在台球桌边,两人互掷球杆,后被围观群众劝阻。当卓某准备离开时,王某上前对其拳打脚踢,致卓某双眼和鼻部受伤。经鉴定,卓某双眼挫伤、鼻部肿胀和鼻骨骨折,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通讯员 李上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