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救护车翻倒 患者获赔十四万
苍南新闻网11月4日消息:去年9月21日下午,李甲的弟弟驾驶轿车在232省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乘客李甲及其女儿康某受伤。事发后,桥墩中心卫生院所属的救护车将伤者李甲、康某及其家属送往医院过程中,又发生翻车事故,造成李甲二次受伤。
据悉,送医途中,遇红灯时,许某驾驶救护车与李乙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后翻车,昏迷中的李甲再次受伤,出现口腔、鼻腔出血、四肢皮肤损伤出血。经交警部门认定,许某驾驶的救护车核载6人,实载7人,许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李乙驾驶制动性能差的机动车,负事故次要责任。
2014年9月17日,李甲分别将卫生院、李乙及两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254523元。同时,在事故中受伤的李甲3名家属也提起诉讼,要求4名被告赔偿15312元。
近日,法院对四个案进行开庭审理。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及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对抗情绪逐渐消除,心中积怨逐步化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保险公司赔偿李甲97640元,卫生院赔偿李甲40000元,李乙赔偿李甲3000元。李甲的三名亲属共一次性获赔11000多元。(通讯员 郑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