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平法院联动 成功执结两起房屋买卖纠纷案
苍南新闻网11月2日消息:近日,苍南法院执行局与平阳法院执行局联动,成功执结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受到三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3年1月22日,平阳法院审结林某与虞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房屋权属不清,双方签订的房屋卖尽契约被判令解除,虞某须返还林某购房款410000元。因虞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林某遂向平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5月29日,平阳法院以虞某住所在苍南法院辖区为由委托苍南法院执行该案。苍南法院接受委托后发现虞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林某同意虞某分期偿还。但虞某在履行一期8万元后,即没有能力履行。
2014年,虞某到平阳法院起诉上一手房屋出卖方周某,经判决周某应返还给虞某房屋买卖款372000元,案件生效后周某没有履行。之后,虞某向平阳法院申请执行。得悉此情况后,苍南法院的执行法官及时联系平阳法院,要求该院快速查控周某所有的财产,敦促其履行债务。同时,苍南法院执行法官还会同平阳法院执行法官一同做周某工作,在两县执行法官多次调解下,三方当事人林某、虞某、周某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林某、虞某同意给予减免3万元(由林某承担减免1万元,虞某承担减免2万元),由周某分三次履行342000元,执行款先汇入平阳法院,然后把应付林某执行款汇到苍南法院。2014年10月23日,当林某领到最后一期执行款37400元,虞某领到剩余执行款22000元,两起案件全部执结。(通讯员 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