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民资应急转贷纠纷案将在苍审理
苍南新闻网10月16日消息:近日,县法院受理了温州市总商会贰号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委员会诉廖某、冯某、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此案是全国首例民资应急转贷资金机构作为原告的案件。县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本案。
原告温州市总商会贰号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委员会诉称被告廖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3年12月26日向其借款人民币150万元,并签订了《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合同》,合同对借款利率及日期作出了详细约定。而被告冯某、董某自愿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借款到期后,三被告并未如约还款,截止2014年9月9日,共欠本息1635000元。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及互保圈崩裂的影响,我省不少企业面临银行抽贷、供货商逼债的危机,为保护健康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避免其因资金链断裂面临的停运风险,各地政府相继设立了专门的应急转贷资金。而作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温州率先出现了民间注资的社会团体性质的正规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委员会。(通讯员 苏上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