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委专刊(2014年10月17日)
迎接11月份省语委评估复查
社会用字整改工作方案出台
编者按:今年11月份,省语委将对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复查。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窗口单位紧密结合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查要求,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使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为苍南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复查迎检工作向纵深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用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迎接今年11月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复查,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社会用字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此次整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人们规范社会用字的意识,初步形成社会用字规范管理机制。整治的重点为城区繁华街道的店招店牌、厂招厂牌、广告灯箱、路名牌、站名牌、指示牌等不规范用字;公共交通的名称牌、标牌、指示牌、广告等不规范用字。全力把灵溪江湾路(北)、站前大道创建成为我县社会用字规范化示范街,其他市区繁华街道社会用字达到基本规范。
据了解,我县社会用字整改工作分初查、检查整改和整改验收三个阶段。在9月10日至10月10日的初查阶段,县语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设置的街巷牌、公共交通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电子屏幕、个体工商户设置的名称牌、店铺牌匾、广告标语(牌)、商标等用字进行检查,将出现的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等不规范文字汇总登记,并于10月10日前送县语委办。在10月11日至10月31日的集中检查、整改阶段,灵溪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语委办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定期上街督查,并向社会用字不规范的部门(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能改正的,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在11月1日至11月20日的最后整改验收阶段,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努力做好我县繁华街道社会用字整改工作,尽快使市区繁华街道,不出现不规范的社会用字,并把江湾路(北)、站前大道创建成为我县社会用字规范化示范街,以良好的面貌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复查。
(语委办)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检查文字规范化
提高规范用字意识
为做好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复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意识和水平,近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规范用语用字专项检查组,对中心规范用语用字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规范用语用字检查内容包括中心led显示屏、指示牌、宣传用语等。在实地检查中,检查组采用边检查边反馈的方式,对发现的不规范用字,当场予以纠正,以此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深刻、直观的使用规范用字的教育,增强他们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意识。
(叶牡丹/摄)
汽车西站认真迎复查
发现错误马上纠正
日前,苍南汽车西站组织人员对车站候车大厅、站前广场、站场等处的宣传栏、横幅标语、广告牌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发现不规范使用的文字,马上进行纠正。
为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复评,苍南汽车西站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准备工作做出周密部署。结合窗口服务行业的实际,在候车大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号召广大职工和旅客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同时,要求各班组对办公区域文字使用情况、一线窗口服务人员文明用语和普通话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本次检查工作有效提高了汽车西站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水平,为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语文字评估复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陈建)
市监局专项督查广告用字
查出30多处不规范
为顺利迎接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复评工作组的评估复查,10月13日至14日,县市场监管局灵溪分局组织督查室、综合室干部对辖区店堂广告用字规范化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为及时全面地掌握辖区各类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招牌、标语(牌)等牌匾用字及整改情况,针对江湾路、车站大道(站前大道)的相关广告用字是否全部达到用字规范化的相关要求,该分局对辖区用字规范化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督查人员分两组分别以抽查方式对县城灵溪镇江湾路、车站大道等地的店堂广告、道路的灯厢广告、企业名称、店牌等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30多处的繁体字、导体字、二简字、错别字、英文字、拼音字母等不规范的店堂广告牌等进行拍照记录,逐一造册,统一汇总,为统一部署整治行动提供有利依据。 (郭显锦 华志)
旅游景区开展
“啄木鸟”行动
纠查标识标牌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景区标识标牌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全县旅游景区开展了“庆国庆 游景区 拿大奖”为主题的标识牌“啄木鸟”活动,鼓励游客对全县旅游景区的标识系统,开展标识牌文字、语法、译法等错误纠查,加强景区标识牌整改。 (李争)
灵溪创建语言文字
规范化示范小区
为营造“人人都讲普通话,个个都用规范字”的小区环境,迎接苍南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复查,县语委在灵溪镇对务、中兴等社区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小区”创建活动。
9月至10月中旬灵溪镇开展语言文字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目前,灵溪镇时代小区、怡和小区、东方景园小区、江湾路、站前大道作为首批创建对象积极开展创建,其他小区参照标准择机参与。各相关小区对照评估标准和细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后于10月30日前向县语委提出评估申请。
据了解,县语委将定期开展督查,各语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小区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激励和长效机制,促进日常工作,强化过程指导。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县语委授予“苍南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小区”称号,于11月上旬完成认定工作。 (韩加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