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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五年审结老年人犯罪案件110件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29日消息: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重,“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成为当今社会突出问题,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其所面临的养老、医疗及精神赡养等诸多社会问题,需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9月26日,记者从县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老年人犯罪案件110件,判处老年犯140人。审结涉老年人民事案件3091件,老年人犯罪不容小觑。

  据了解,在老年人犯罪案件中,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类犯罪占比最高。同时,近年来我县涉老年人民事纠纷案件总量较大,多以人身侵权案件和传统经济生活纠纷为主,其中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收案数位列前三。

  案件分析中发现,涉老案件多是60~65岁之间的老年人,其由于经济来源单一或无经济来源,获利型犯罪。而老年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涉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社会问题突显,亟待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联动解决。

  县法院就如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出对策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对养老护理行业的扶持力度,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同时要突出重点,解决人、财、物等的保障和投入,努力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还要注重府院联动,进一步完善立法,实行老年人“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解决老年人司法保护问题和权益保护不足问题,真正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记者 许师师 林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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