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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法院轻刑快审仅用8分钟 被告受审不穿囚服不戴手铐

2014年09月17日 21:46:14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17日消息:“传被告人陈某到庭!”近日,一名小伙被控犯危险驾驶罪在苍南法院开庭审理,在媒体、亲属及其他旁听群众的注视下,陈某在两位法警的押解下走向被告席。与以往不同的是,小伙并没有身着印有编号的统一号服,而是穿着蓝色的运动装。进了法庭以后,陈某还被解下了手铐。

主审此案的苍南法院副院长韩安锦表示,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案被告人除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外,其他权利并不因被指控犯罪而停止或丧失。号服、手铐等符号易让人先入为主地产生了他们是“罪犯”的观念,不利于贯彻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旁听的群众老张表示“不穿囚服,整洁干净地受审既尊重了法庭,也保护了人权,这是新做法,更是新理念那。”

老张还发现当天的庭审和以往还有些不一样,不只被告人着装变了,庭审节奏也快了。一个案件从开始到结束,仅仅用了8分钟。笔者了解到,这是苍南法院今年采取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措施后的成效。今年,苍南法院对案情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罚金附加刑的,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如实稳定供述的危险驾驶、盗窃、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案件等类型案件进行集中快审,集中公诉、集中审理,公诉人再无需拿着起诉书照本宣科。当天下午,韩安锦副院长在25分钟内就审结了三个案件。

除了轻刑快审举措外,苍南法院还逐步试水审判权改革,确保法官独立审判。轻微刑事案件,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独任法官一律当庭判决。当日下午,一独任法官还对一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被告人当庭判处缓刑。当天下午5时许,该被告人去看守所办完手续后就回家了。

旁听了一下午的老张不无感慨地说:变化越来越合老百姓口味了。(通讯员 李查)

【编辑: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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