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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的钱明借不成改暗盗 我县一女子获刑八个月

2014年09月17日 21:20:32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17日消息:结婚了,男女双方的钱叫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不管是哪一方,那都叫别人的钱。要是分不清楚,那就有大麻烦了。就像女子陈某一样,她偷拿前夫的钱,结果不仅被判刑8个月,还处罚金2000元。

今年33岁的陈某,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和老公孙某离婚。今年2月23日,她听说前夫标会得了一笔钱,就开口向他借来周转。这笔钱,孙某因另有用处,就拒绝了陈某的要求。

当天晚上,陈某说自己没地方可去,就留宿在孙某家中。凌晨时分,她趁前夫熟睡,在前夫平时携带的皮包中发现了一沓钱。次日一早,陈某趁机将皮包带走,包内有现金18000元。之后,她将其中的16000元用掉,剩余的2000元就存放在母亲那里。

事发后,孙某发现钱不见了,马上报了警,但是一直都没有线索。今年6月7日,陈某因吸毒被警方强制戒毒,其间她羞愧不已地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之前的盗窃行为,孙某这才恍然大悟。

目前陈某家属已赔偿给孙某18000元。(通讯员 李查)

【编辑: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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