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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机动车也会惹麻烦

要认真核实驾驶资格、饮酒、吸毒等情况
2014年09月15日 21:58:37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15日消息: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多,我县车辆所有人因出借机动车“引火上身”的交通事故纠纷案屡见不鲜。近日,记者从县法院了解到,此类案件中的机动车所有人普遍存在责任意识、保险意识、证据意识淡薄等现象,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据悉,未经车主同意,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作为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主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比如车主没有尽到对车辆的管理职责,致使车辆被他人开走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自愿出借机动车的车主应当预见到机动车由他人驾驶可能会产生危险,尽到相应的注意和管理义务,如机动车的制动性能存在缺陷,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或喝酒、吸毒驾驶车辆等,否则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为此,县法院就防范交通事故和化解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向广大市民提出对策建议,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交予他人使用时,要认真核实驾驶资格、饮酒、吸毒以及不宜驾驶的严重疾病等情况,以免因对机动车管理不善引发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另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要增强保险意识,积极投保交强险,认真选择三者险等商业险,提高抗风险能力。而在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也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事故发生以及造成损害的证据材料,为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做好充分准备。(记者 许师师)

【编辑: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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