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8月31日消息:车窗被砸,车内东西被偷,这是有车一族深恶痛绝的,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近日,苍南法院审结一盗窃案,一审判处砸车窃物的肖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2月至3月份,肖某在灵溪镇各街道、村居采用石头砸坏停在路边车辆车窗玻璃的作案手段,窃取车内财物,共实施盗窃17起,窃取财物共计13342.5元,毁损财物价值共计7210元。
法院认为,肖某多次利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财物损毁,应从重处罚;其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通讯员 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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