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7月2日消息:一阵短促的提示音后,老李拿起手机,几行话语映入眼帘:我是中亚公司小林,公司让我通知你,根据你13年的总体评估认为你已不适合在公司发展,请另择高就,敬请原谅。因为这条短信,今年上半年来,老李和公司人员多次往返仲裁庭和法庭。最近,这起因短信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在苍南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原来,老李今年49岁,原是万昌公司员工,由于2009年中亚公司收购了万昌公司并将老李留用升职为涂层班长,老李才与中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今年2月11日,在家过春节的老李,没等到开工通知却收到了上述短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李百思不得其解,事后他去了趟公司,但既没有书面解除的通知,没人找他交接工作,也没有人要求他上班。老李认为公司擅自将自己辞退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遂于今年3月7日向苍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仲裁委在认定该公司于合同到期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后裁决,中亚公司应一次性支付老李赔偿金75000元。
中亚公司不服该裁决,遂以老李为被告向苍南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官多次主持,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与老李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限期支付赔偿金45000元;若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则需另外加付违约金5000元。(通讯员 董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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