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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强划执行款1700多万元 创单笔划拨历史最高纪录

2014年06月12日 20:44:01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12日消息:日前,县法院对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的1720万元予以冻结,并最终扣划执行款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17117064元,创该院单笔划拨历史最高金额纪录。

据了解,2014年2月25日,原告温州某某建材有限公司起诉称,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陆续向原告购买钢材,于2013年10月15日结欠原告货款19916276.27元,事后仅偿还200万元,剩余贷款至今未还。为此,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7916276.27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货款及违约金结欠余款为1800万元,定于2014年5月8日前偿还100万元,同年5月25日前偿还400万元,同年6月25日前偿还400万元,同年8月25日前偿还450万元,同年10月25日前偿还450万元;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若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任何一笔给付义务的,温州某某建材有限公司有权自该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要求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全部未付款项,并支付自该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按全部未付款项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县法院依法于4月28日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5月8日前,建设集团如期偿还了100万。但至5月25日,建设集团并未按协议偿还400万元。因此,建材有限公司遂于5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该申请后,立即开展财产查控工作,第一时间查知建设集团在某银行账户有1720万元存款,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讯员 李查)

【编辑: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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