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6月3日消息:近日,县质监局联合县安监、住建等单位,对全县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进行了安全执法检查,要求公众聚集场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在此基础上,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据悉,我县现有在用电梯2200余台,并呈快速增长之势。今年,县质监局将电梯列入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此次执法检查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使用登记、安全标志标识、电梯日常管理和定期检验情况等为重点,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电梯设备56台。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电梯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情况,县质监局及时向相关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对隐患重大的1台电梯实施了现场查封。(质监)
【编辑:李甫仓】